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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消费投诉信息 加强权益保护共治

2023-07-12 09:09:54中国商报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1,131 分享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公示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推动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于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纠纷并诉诸市场监管部门要求解决的权益争议,应该开展投诉信息公示工作,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共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消费是经济增长三驾马车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由于新产品、新服务不断涌现以及部分商家缺乏自律等原因,不少消费者对某些商品或服务并不满意,只能通过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消协组织投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中,消费者通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的信息,此前尚未完全公开,所以,消费者对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缺乏了解,商家也缺少这些信息的警示和教育。但是随着上述意见稿出台,这些情况有望得到扭转。

去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通知,在吉林、广东、四川、新疆四省区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试点情况表明,企业明显提升预防化解、主动和解、配合调解的意识,一些投诉居高不下的企业投诉明显减少,“源头减量”效果突出;试点地区的投诉平均调解成功率54.85%,提高了11.2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公示消费投诉信息不仅进一步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促进企业积极应对消费纠纷,还利于改善消费环境做大消费“蛋糕”。

公示消费投诉信息之所以有此“奇效”,原因之一是切实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通过“以案说法”普及了消费知识,教消费者懂得如何“避坑”如何维权。原因之二是让企业意识到,消费者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已经苏醒,企业一旦侵权就有可能为此付出代价。

公示消费投诉信息完全符合相关规定。其一,市场监管投诉信息的法律属性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这类信息其实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其二,消费信息仍然存在不对称的情况,此举通过公开透明提升了消费信息对称性。其三,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教材,既包括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反面教材,也包括积极应对投诉的正面教材,这对企业成长是有益的。另外,公示消费投诉信息有利于为消费环境增加透明度,为消费者带来更多的安全感以提升消费信心。

值得一提的是,公示的消费投诉信息是受限的,譬如,只限于来自全国12315平台所提供的数据和信息;除消费者拒绝公示不能公示外,意见稿还规定了四种情形不予公示。如此规定自有其道理。但要指出的是,应该公示哪些消费投诉信息,以及公示的标准是什么,有必要以问题和消费者诉求为导向进行完善。另外,其他职能部门、消协组织受理的消费投诉信息,也要参照意见稿进行公示,让各类消费投诉信息统统走到“阳光下”,为各行业健康发展提供“阳光动力”。(冯海宁)

责任编辑:李沫楠